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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关系的客体
法律关系的客体
类别 |
具体阐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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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 |
分类1 |
自然物 |
如土地、矿藏、水流、森林等 |
人造物 |
如建筑、机器、各种产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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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及有价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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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2 |
有体物 |
可以是固定形态的,也可以是没有固定形态的 (如天然气、电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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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体物 |
如权利、数据信息、网络虚拟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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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人格 |
(1)人的整体只能是法律关系的主体,不能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 (2)当人的头发、血液、骨髓、精子和其他器官从身体中分离出去,成为与身体相分的外部之物时,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视为法律上的“物”,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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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产品 (2020年调整) |
(1)也称智力成果,如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等 (2)精神产品是一种精神形态的客体,是一种思想或者技术方案,不是物,但通常有物质载体(如书籍、图册、录音、录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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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 |
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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