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财政局换证网上预约:http://czj.nc.gov.cn/reserve_chang
南昌市财政局换证网上预约:http://czj.nc.gov.cn/reserve_changepaperwork.shtml
注意事项: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号令)、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3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实施财政部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通知》(赣财会〔2013〕26号)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赣财会〔2014〕31号)有关规定,我市将于2014年8月1日起开始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新会计证),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对象及时间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本市第一批换证工作于2014年8月1日开始,采用集中及分散两种方式进行。
2、为节约成本,确保换证工作有序开展,换证工作采取分年度分批进行。第一批换证对象为发证日期在2011年1月1日前的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于 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换证工作;第二批换证对象为发证日期在2011年1月1日之后(含)至2013年7月1日前的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时间预计于2017年开始,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发证日期在2013年7月1日之后(含)的,应当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期前6个月内换证。
二、换证原则
1、按照属地原则, ①在昌省属、市属高校的在校生;②就职于省级、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者;③由江西省或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营业执照的企业的员工。以上持证人员在南昌市财政局办理换证手续。
2、持证人员换证时,必须完成信息采集及以前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未完成信息采集及规定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并进行继续教育登记(年检)的,不予办理证书更换手续。
3、姓名、身份证号、学历或学位、工作单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等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持证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相关有效证明办理变更后,予以换发新会计证。
三、换证方式
本次换证采取集中和分散两种方式进行换发新会计证:
1、集中换证。对于会计人员较多的企业、行政、事业及其他单位,由单位统一收集相关材料,指派专人到南昌市财政局行政审批服务处办理换发新会计证。省直单位及市直单位分批完成集中换证。
2、分散换证。由持证人员登录“南昌市财政局(http://czj.nc.gov.cn/Index.shtml)-会计持证人员换证网上预约-输入相关信息”完成换证预约后,再按照预约时间到南昌市财政局行政审批服务处办理。
四、换证所需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登记表》(一式两份)
2、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未进行登记(年检)的历年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4、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换证相关注意事项
1、因旧版证书遗失需重新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持证人员,应当在我市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声明遗失作废,下载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持刊登声明的报纸、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进行登记(年检)的历年继续教育合格证明、一张一寸证件照,到南昌市财政局行政审批服务处申请补发证书。
2、持有外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我市的人员,应在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3个月内持调出地开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原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地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调入地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按本文件规定换发证书。
3、由于本次换证人数众多,请广大持证人员合理安排时间,避免造成拥挤。集中换证无须预约,由专人直接将材料统一交至南昌市财政局行政审批服务处办理。
六、受理部门、地址及联系电话
1、受理部门:南昌市财政局行政审批服务处
2、地址: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南昌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
3、联系电话:0791-83987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