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3月1日起,对进口罕见病药品,减按( )征收进口环节
自2019年3月1日起,对进口罕见病药品,减按( )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自2019年3月1日起,对进口罕见病药品,减按( )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A.4%
B.3%
C.5%
D.6%
【答案】B
【解析】《关于罕见病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第二条规定,自2019年3月1日起,对进口罕见病药品,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同时符合以下条( )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A.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B.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C.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D.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答案】ABCD
【解析】《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八条,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 税额: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 发票情形的;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 );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 )。
A.6%
B.13%
C.11%
D.9%
【答案】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