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与甲公司签订了保管合同,双方约定次日张某将保管物交于甲公
张某与甲公司签订了保管合同,双方约定次日张某将保管物交于甲公司
张某与甲公司签订了保管合同,双方约定次日张某将保管物交于甲公司,交付保管物后,保管合同成立。但次日张某要求保管费下调10%,甲未同意,张某也未将保管物交于甲公司。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张某不必承担任何责任
B、 张某应承担违约责任
C、 张某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 是否承担责任由法院自由裁量
参考答案:C
考生答案:B
试题解析: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一般为实践合同,但有约定可为诺成合同。本题因未按约定交付保管物,合同未成立,未成立原因是张某违反作为合同成立要件的给付义务,此时产生的不是违约责任,而是缔约过失责任。
甲、乙双方订立协议,由甲作为名义股东,代为持有乙在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但投资收益由实际投资人乙享有。协议并无其他违法情形。后甲未经乙同意,将其代持的部分股权,以合理价格转让给丙公司的股东丁。丁对甲只是名义股东的事实不知情。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甲、乙之间的股权代持协议无效
B、 甲、乙之间的股权代持协议有效
C、 若乙反对甲、丁之间的股权转让,则丁不能取得甲所转让的股权
D、 即使乙反对甲、丁之间的股权转让,丁亦合法取得甲所转让的股权
参考答案: B D
试题解析: (1)选项AB: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的股权代持协议,无其他违法情形,该协议有效。(2)选项CD: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只要受让方构成善意取得,交易的股权可以最终为其所有;但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