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告(第1号)-中国期货业协会
关于2015年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告(第1号)-中国期货业协会
关于2015年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告(第1号)
中国期货业协会决定在2015年举行五次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和两次“期货投资分析”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
中国期货业协会负责组织资格考试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期货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 18 周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参加“期货投资分析”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已取得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合格证;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
5.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考试科目
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科目为两科:期货基础知识、期货法律法规。上述两科考试通过后,可报考“期货投资分析”科目。每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00分钟。
四、考试时间
(一)从业资格考试时间
考试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第一次 | 1月07日-2月06日 | 3月14日 |
第二次 | 3月17日-4月16日 | 5月09日 |
第三次 | 5月08日-6月07日 | 7月04日 |
第四次 | 7月16日-8月15日 | 9月12日 |
第五次 | 9月24日-10月23日 | 11月21日 |
(二)“期货投资分析”科目考试时间
考试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第一次 | 5月08日-6月07日 | 7月04日 |
第二次 | 9月24日-10月23日 | 11月22日 |
五、考试地点
36个考试城市包括:
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银川、西宁、乌鲁木齐、拉萨(拟定于7月考试)、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
考生可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选择参加考试。
六、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闭卷、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
七、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考生于以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通道”,按照要求报名。报名费单科70元(不包含教材费)。具体缴付方式、发票申请、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项于报名开始日后参考报名须知。
八、考试大纲和参考教材
考试大纲详见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2015年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2015年‘期货投资分析’考试大纲”。“期货基础知识”、“期货法律法规”及“期货投资分析”参考教材及购买办法详见“2015年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及期货投资咨询考试相关教材的定购办法”。
中国期货业协会拟于2015年开始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及“期货投资分析”考试教材改版工作,教材改版及考试大纲更新将在协会网站另行公告,请考生注意查看。
九、其他事项及说明
1.从业资格考试考生单科考试成绩在当年及以后两个年度内有效,两门考试成绩均合格者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考试成绩合格证长期有效。考试成绩合格证可登录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资格考试”栏目中查询并打印。
2.“期货投资分析”考试成绩合格的,取得“期货投资分析”考试合格证,考试成绩长期有效。符合协会规定的相关条件的,可以申请期货投资咨询资格。
3.咨询方式:
中国期货业协会网址:www.cfachina.org
考务机构ATA公司期货考试咨询电话:021-61651128
中国期货业协会咨询电话:010-88086240、88087210
4.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