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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有关优先股表述不正确的有

来源: 会计在线听课 kjzxtk.com 未知 发布时间:2018-06-23 点击:



下列有关优先股表述不正确的有

下列有关优先股表述不正确的有()。

A. 优先股股东不能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股份没有任何表决权

B. 当公司要增发优先股时,需经过全体优先股股东的同意

C.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不需要经过优先股股东同意

D. 公司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时优先股股东有表决权

【答案】ABC

【解析】除以下情况外,优先股股东不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股份没有表决权:(1)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2)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4)发行优先股。(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选项A、C错误。除须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之外,还须经出席会议的优先股股东(不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即可,不需要全体优先股股东通过,选项B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