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的发行条件
(1)借入或募集资金有合理用途。
(2)次级债应以现金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形式借入或融入。
(3)借入或发行次级债数额应符合相关规定:
①长期次级债计入净资本的数额不得超过净资本(不含长期次级债累计计入净资本的数额)的50%。
②净资本与负债的比例、净资产与负债的比例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不触及预警标准。
(4)次级债务合同条款符合证券公司监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