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
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这一规定体现的原则是()。 A、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B、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C、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D、法律优位原则 【答案】D 【解析】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这一规定体现的原则是法律优位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