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电子申报软件升级的紧急通知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电子申报软件升级的紧急通知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电子申报软件升级的紧急通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6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14年第69号)要求,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调整了电子申报软件。
目前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已对我市电子申报平台客户端软件完成补丁开发。此次升级涉及已经在国税系统开通电子申报的,行业为“酒精制造”、“轮胎制造”或“摩托车整车制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需要申报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A类报表的纳税人。本次升级的居民企业所得税A类纳税人,升级完成后,必须在申报前进行初始化更新,方可进行申报表的填写和申报操作;行业为“酒精制造”、“轮胎制造”或“摩托车整车制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不需要申报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A类报表,可以不进行初始化更新。纳税人完成客户端升级后无需重新生成密钥文件。具体升级内容详见《电子申报平台客户端V1.04.0007升级说明》。
本次升级涉及的纳税人必须在完成客户端升级后才能填报申报数据,自2015年2月1日起可进行申报纳税。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2015年1月30日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电子申报软件升级的紧急通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调整成品油消费税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7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72号)要求,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调整了电子申报软件。
目前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已对我市电子申报平台客户端软件完成补丁开发。此次升级涉及已经在国税系统开通电子申报的,并且申报成品油类、酒类或其他类消费税的纳税人。纳税人完成客户端升级后无需重新生成密钥文件,在申报前必须进行申报软件初始化更新,方可进行申报表的填写和申报操作。具体升级内容详见《电子申报平台客户端V1.04.0005升级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