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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变更常见问题解答
一、承德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变更包括:(1)单位基本信息变更;(2)单位自主审核变更;(3)逐级审核变更.
二、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一)单位基本信息变更内容
单位信息变更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注册资本、办公地址、单位注册(纳税)地区,以及法定代表人等单位基本信息。
(二)单位基本信息变更操作流程
1.单位提出申请,说明调整原因,注明具体调整内容、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法人签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变更后的相关文件(例如:营业执照、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将上述证明材料扫描版(清晰彩色扫描件或图片)送至市科技局规划与资源配置科或发送材料至邮箱:kjjgzk@chengde.gov.cn (联系电话:0314-2025160);
3.市科技局依据收到的证明文件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及变更工作。
三、单位自主审核变更
(一)单位自主审核变更内容
单位自主审核变更内容包括:(1)研究方案;(2)技术路线;(3)合作单位;(4)项目参与人员(除项目负责人)。
(二)单位自主变更操作流程
1.项目负责人使用个人账号登录项目平台,点击“项目变更”,根据页面显示,填写相关变更内容,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2.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由单位项目申报管理员在线审核;
3.项目申报单位管理员在线审核同意后,由项目负责人打印纸质材料,按照审核页要求完成单位内部签字盖章,由单位管理员扫描上传至项目平台,提交归口管理部门和市科技局备案。
四、逐级审核变更
(一)逐级审核变更内容
逐级审核变更内容包括(1)因工作变动、出国(境)、伤病及其他原因导致项目负责人需要变更;(2)因客观原因不能完成目标任务需要延长项目执行期。
(二)逐级审核变更操作流程
1.项目负责人登录项目平台,点击“项目变更”,根据页面显示填写相关变更内容, 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2.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由项目申报单位管理员、归口管理部门、市科技局业务分管科室逐级在线审核,归口管理部门、 市科技局业务分管科室完成审核;
3.市科技局业务分管科室审核同意后,项目负责人打印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项目承担单位、业务分管科室分别留存),按照审核页要求完成相关签字、盖章后,由市科技局业务分管科室将审核页上传至项目平台确认备案,市科技局业务分管科室完成备案;
4. 归口管理部门、市科技局业务分管科室审核不通过的,应在审核意见栏填写不通过原因。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项目经费预算中,设备费、间接费用一般不予调增,其他经费情况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合规调整经费预算,无须在项目平台备案。待项目验收时,经费预算调整情况与项目经费决算情况一并即可提交。
(二)项目立项后,项目名称、承担单位、归口管理部门、验收考核指标和专项经费总额度等,原则上不予变更。
(三)承担单位应将带有“承德市科学技术局”水印的“变更备案表”或“变更核准表”与项目任务书合并存档,作为验收考核时的依据。
(四)在研项目信息变更必须在项目执行期内完成,超过执行期的将无法变更。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自行把握变更及审核时间。
(五)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对变更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履行科研管理职责,严格审核项目变更的合理性,确保申请事项与实际变更信息保持一致。对于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科研诚信管理和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