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堤围防护费停征问题的函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堤围防护费停征问题的函(穗财函〔2014〕235号) 日 期:2014/11/03 广州市地税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停征我市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穗财综〔2014〕195号),我市堤围防护费自2015年1月1日起停征。停征起始时间以税款所属期为准,如所属期为2015年1月1日之前,仍应继续征收。 专此函达
广州市财政局 201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