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新印花税法常见易错注意事项
2021新印花税法常见易错注意事项
新印花税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提醒一下大家需要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一、应税合同是指书面合同
《印花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明确指明合同是指应书面合同。口头合同不用交印花税。
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合同的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因此,电子合同也是应税合同,应该按规定交印花税。
二、个别税目合同的名称和税率发生变化
1、原“加工承揽合同”改为“承揽合同”,税率由“万分之五”降为“万分之三”;
2、原“货物运输合同”改为“运输合同”,税率由“万分之五”降为“万分之三”;
3、将“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下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的税率由万分之五降低至万分之三;
这些变化体现了国家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支持创新发展,鼓励知识产权实施应用的政策。
三、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明确了不含增值税
《印花税法》第五条明确规定: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这就要求企业在签合同时需要特别注意,必须列明该合同项下的增值税税款,需要企业对涉税合同加强管理。
同时需要注意,同一应税凭证载有两个以上税目事项并分别列明金额的,按照各自适用的税目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列明金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四、明确了建设工程合同的纳税地点
《印花税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纳税人为单位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这一规定就解决了目前实务中的争议问题,以后建筑施工企业在异地的情况下,施工地的税局就无权再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地缴纳印花税了。
但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具体范围,还有待于实施细则进行加以细化明确。
五、权利、许可证照以后不用再交印花税了
《印花税法》没有将权利、许可证照纳入征收范围,企业以后取得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和专利权证将不用交印花税了。
六、把证券交易征收印花税纳入到法律规定范围
证券交易印花税对证券交易的出让方征收,不对受让方征收。
在之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对此并没有规定。
最后,尤其需要注意,新税法是2022年7月1日起施行,在此之前还是需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附的税目税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