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深圳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通告
2015年深圳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通告
2015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通告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投资环境,推进外商投资企业及境外投资者诚信制度建设,在相关部门之间充分实现信息共享,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统计局关于开展2015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5]366号)要求,本市从2015年7月24日起至10月23日对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年度经营状况联合申报工作(以下称联合年报)。
一、申报企业
凡2014年12月31日前成立,注册地在深圳市的所有外商投资企业,均需向我市经贸信息委、财政委、统计局、地税局及国税局共5个部门提交年度报告。
二、受理单位
为切实减少企业负担、简化申报程序,我市今年实行市经贸信息委、财政委、统计局、地税局及国税局共5个部门联合年报的形式,“只上一个网,只填一套表”,仅需登陆“深圳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系统”填报一次,相关信息在商务、财政、税务、统计部门间实现共享。
三、受理时间
7月23日至10月22日。
四、申报方式
全面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企业一律通过互联网完成所有信息的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五、申报程序
网上申报:申报企业可登录“深圳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系统”(http://wznj.szjmxxw.gov.cn),按要求填报相关资料。为确保年度报告数据填报的质量,各企业应安排本企业财会人员从事申报工作,鼓励企业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代为填报年报数据。
六、结果公示
企业所填报的投资经营信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应向社会公示的,将在联合年报结束后通过“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公示平台”(http://gongshi.lhnb.gov.cn/)向社会公示。
七、缴费
企业在联合年报中无须缴纳任何费用。
特此通告。
深圳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