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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场监管局网站:https://scjg.yinchu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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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场监管局

银川市场监管局网站:https://scjg.yinchuan.gov.cn/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公电话:0951-8677109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部门电话

(一)办公室(机关党建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督查落实重点工作任务。承担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绩效考核等工作。承担重要性文件文稿的起草。承担新闻宣传发布,组织协调市场监管突发事件,协调相关部门对重大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联系电话:0951-5069565

(二)政策法规科。承担依法治市相关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在立法权限内,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规范行政事权划分、规范自由裁量权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或参与法制核审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

联系电话:0951-5069582

(三)信用监管科。拟订实施信用监管的具体措施、办法;根据职责权限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事项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宁夏)在全市相关部门的数据采集和应用推广。组织指导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工作。落实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工作。承担商事制度改革牵头任务,对事中事后“双随机、一公开”进行检查指导。

联系电话:0951-4113603

(四)价格监管与反不正当竞争科。监督检查价格法律、法规和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指导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价格和收费检查,依法查处价格和收费违法案件。受理、查处价格投诉举报。组织实施商品和收费明码标价。组织开展社会价格监督活动。负责参与全市价格调控、管理、监测、监督和价格服务等工作。组织实施和指导市县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

联系电话:0951-5069567

(五)网络交易监管科。

联系电话:0951-4109150

(六)广告监管科。

联系电话:0951-4105481

(七)质量监管科。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组织实施工业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承担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监督管理。组织落实质量奖励制度。

联系电话:0951-5069570

(八)食品安全协调与抽检监测科。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县(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综合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拟订食品安全重大整治活动、联合检查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拟订全市食品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全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负责全市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并及时做好发布预警工作。

联系电话:0951-8677132

(九)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生产加工环节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物的管理。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环节专项整治工作。承担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县(市)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监管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联系电话:0951-5069589

(十)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流通环节食盐质量监管。承担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县(市)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联系电话:0951-4101239

(十一)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科。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拟订并监督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和指导开展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联系电话:0951-4080503

(十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拟订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制度、措施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组织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指导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联系电话:0951-5069573

(十三)标准化与计量认证监管科。负责组织制订标准化工作政策、规划,拟订地方标准和辖区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监督检查标准的实施。监督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工作。负责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管理制度。监督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组织量值传递。监督管理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具。组织计量仲裁检定,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及市场计量行为。监督管理法定、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和社会公正计量服务机构。依法管理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资格及其检验活动,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

联系电话:0951-5069588

(十四)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科。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知识产权及专利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承担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负责全市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组织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信息传播利用工作。承担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普及工作。统筹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工作。依法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实施监管。

联系电话:0951-4102701

(十五)药品安全监管科。组织实施药品零售企业日常监督、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实施药品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督。监督和指导实施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组织落实自治区药品质量抽样任务。承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药物滥用监测的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区开展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951-4080121

(十六)医疗器械监管科。监督和指导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对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医疗器械监督抽样。指导县(市)区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的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951-5615367

(十七)化妆品监管科。承担化妆品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化妆品安全性调查和监测工作,承担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表审核、上报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化妆品监督抽样工作。指导县(市)区开展化妆品的安全监管工作。

联系电话:0951-5615650

(十八)举报投诉管理科。完善市场监管综合举报投诉制度建设,推进管理体系科学化高效化。负责12315等热线的登记、分转、上报和跟踪督办。负责诉求数据统计分析、推进投诉举报信息公示。负责本局系统举报投诉工作的综合考核和评价。负责市场监督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

联系电话:0951-8677150

(十九)计划财务科。研究制定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汇总编制机关和直属单位部门预决算。督导检查直属单位预算经费使用。负责市局机关的财务核算管理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财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依法收取和上缴非税收入。负责财政票据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机关和直属单位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0951-4108394

(二十)人事科。承担机关、直属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局系统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评选表彰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出国境人员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951-4108423

(二十一)综合执法稽查科。指导查处市场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行为。承担组织查办、督查督办上级部门交办的跨区域案件和辖区重大、复杂案件。承担对三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监督指导和统筹协调。协调落实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负责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县(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联系电话:0951-8677122

(二十二)督查督办科。负责银川市委、市政府、上级业务部门和局党组确定的年度重点及专项工作的贯彻执行情况的督查督办;负责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决定的重要事项督查督办;承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相关工作;承担电子政务、行风评议、新媒体信息发布、信访、舆情监测等工作(说明:以上媒体中涉及消费者申(投)诉的受理、回复等工作仍由举报投诉管理科办理);完成市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951-8677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