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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
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
(1)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的定义
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
(2)《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第一百二十六条 保险人与保险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第一百二十七条 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人承担责任。
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人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有超越代理权限行为,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并已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应当承担保险责任;但是保险人可以依法追究越权的保险代理人的责任。
因保险经纪人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的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由保险经纪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三十一条 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欺骗、隐瞒、阻碍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如实告知、承诺向给予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3)代理人、经纪人的职业许可
个人保险代理人在代为办理人寿保险业务时,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保险人的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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