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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合同是否交印花税
土地租赁合同是否交印花税
一、《印花税法》实施前
《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征税的财产租赁合同,是指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器具、设备等,不包含土地租赁合同。
财税【2006】16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规定“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土地租赁合同,没有发生土地权属的转移,不属于按土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的情形。
财税地字【1988】2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条款失效] 》中“11.企业、个人出租门店、柜台等签订的合同,是否贴花?
企业、个人出租门店、柜台等签订的合同,属于财产租赁合同,应按照法规贴花。”
一般门店、室内柜台的租赁属于房屋租赁,按房屋租赁缴纳印花税。而室外的土地租赁,因为没有房产,不属于房屋租赁,不应当按房屋租赁缴纳印花税;
参考沪税地〔1992〕33号《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几个问题的补充规定》“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征税的财产租赁合同,是指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器具、设备等,但对土地批租、出租场地、出租非机动车的租赁合同,可不征收印花税。”的规定,公司租赁室外的场地签订的租赁合同应当不缴纳印花税。
二、《印花税法》实施后
2022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发布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应缴纳印花税的“租赁合同”没有再明确范围。
《民法典》中对租赁合同定义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这是个比较宽泛的定义,土地租赁合同无疑是包含在之中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发布的《印花税税源明细表》的填报说明中将租赁合同分为房屋租赁合同和其他租赁合同。土地租赁合同显然不属于房屋租赁合同,那是否属于其他租赁合同呢?个人理解,从税务局分类的角度理解,既然把房屋租赁合同单独分类,没有理由将土地租赁合同并入其他租赁合同中,与其他设备类资产租赁合同分为一类。毕竟从租赁标的的形态上,土地与房屋更接近。所以,更大的可能性就是交印花税的租赁合同根本没有包含土地租赁合同。当然,这是个人理解,在税收政策没有明确之前,具体执行中建议再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以避免多交或少交税款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