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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成本法和联合成本的分配
分类成本法和联合成本的分配
一、分类成本法的含义
分类成本法,也称分类法,它是按产品类别归集生产费用,先计算各类产品的总成本,然后再分别计算出该类各种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
分类法一般适用于使用同样的原材料,通过基本相同的加工工艺过程,所生产产品品种、规格、型号繁多,可以按一定标准予以分类的生产企业。
二、分类成本法成本计算程序
采用分类法计算成本的方法如下:
(1)以产品类别为成本计算对象,设置成本计算单,归集生产费用,计算出每类产品的总成本。
(2)采用合理的分配方法将各类产品的总成本在类内各种产品、产成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三、类内产品成本的划分方法
划分类内各完工产品成本的方法一般有系数法和定额比例法。
在分类法下,按系数将类别产品总成本在产成品和在产品之间,以及在产成品中各种产品间进行分配的方法,简称系数法。其具体做法是:在同类产品中选择一种产销量大,生产正常,售价稳定的产品,作为标准产品,并将其系数定为“1”,其他各种产品的分配标准与标准产品的分配标准相比,其比率即为其他各种产品的系数。系数一经确定,应保持相对稳定。根据各种产品的实际产量,按系数折算为标准产品产量(即总系数);在产品可按约当产量先折算成该完工产品的产量,再按系数折算为标准产品产量;然后按标准产品产量的比例计算出各种产品的产成品成本和在产品成本。
在分类法下,某类产品的总成本也可按该类内各种产品的定额比例进行分配,这种按定额比例进行分配的方法,通常称为定额比例法。
四、联合成本及其分配方法
联产品在经过同一生产过程后,是在某一个“点”被分别确认的,通常称这个点为分离点,分离后的联产品,有的直接对外销售,有的进一步加工后再出售。我们把分离前发生的成本称为联合成本。
联合成本的分配方法,常用的有实物量分配法、系数分配法、销售价值分配法和可实现净值分配法等等,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
1、实物量分配法
实物量分配法是以产品在分离点处相应产出份额为基础来分配联合成本的方法。其实物量可采用产品总产量的重量或容积等等。
2、系数分配法
系数分配法是将各种联产品的实际产量按规定的系数折算为标准产量,然后将联合成本按各联产品的标准产量比例进行分配。
3、销售价值分配法
销售价值分配法是按各联产品的销售价值的比例分配联合成本的方法。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分离后不再加工的联产品。
4、可实现净值分配法
可实现净值分配法就是按各联产品的可实现净值比例分配联合成本的方法。可实现净值是指产品的最终销售价值减去其可分成本的余额。
五、副产品及其成本计算
副产品是指在主要产品生产过程中,附带生产出来的非主要产品。
副产品在分离后,有的作为产成品直接对外销售,有的需进一步加工后再出售,副产品的成本计算应视不同情况而定。
1、直接对外销售副产品,可以采用副产品不负担联合成本、副产品作价扣除等方法计算成本。
2、需进一步加工的副产品,可以采用只负担可分成本、按计划单位成本或按实际成本等方法计算成本。
六、等级产品及其成本计算
等级产品是指使用同一种原材料,经过同一生产过程生产出来的品种相同而质量不同的产品。
由于等级产品产生的原因不同,等级产品的成本计算应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方法。
1、按实物数量分配
如果不同质量等级的产品,是由于违规操作,或者技术不熟练等主观原因所造成的,那么它们应负担相同的成本。也就是说,等级低的产品应该和等级高的产品单位成本相同,就可以将总成本按实物数量的比例分配到每一等级产品中。
2、按系数分配
如果不同质量等级的产品,是由于目前生产技术水平、工艺技术条件和原材料质量等客观原因所造成的,那么不同的等级品应负担不同的成本,一般是按单位售价制定系数,按系数的比例来分配各等级产品的总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