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如何界定新建房与旧房
问: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如何界定新建房与旧房?
答:根据财税字〔1995〕48号第七条关于新建房与旧房的界定问题规定:“新建房是指建成后未使用的房产。凡是已使用一定时间或达到一定磨损程度的房产均属旧房。使用时间和磨损程度标准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地方税务局具体规定。”